孙子算经卷上

孙子曰:算者,天地之经纬,群生之元首,五常之本末,万物之祖宗。

凡算之法,先识其位。一从十横,百立千僵,千十相望,万百相当。

凡乘之法,重置其位,上下相观,上行有六,下行有六。以乘一百二十四万一千五百七十七万四千三百六十九。

今有物不知其数,三三数之剩二,五五数之剩三,七七数之剩二。问物几何?答曰:二十三。

术曰:三三数之剩二,置一百四十;五五数之剩三,置六十三;七七数之剩二,置三十。并之,得二百三十三。以二百一十减之,即得二十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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